行政院薛香川秘書長對抗議學生的回應,感謝廣場學生新聞組所整理的逐字稿。

早上薛香川的回應
由新聞組同學整理出的逐字稿
括號是紀錄同學在台下的回應

薛香川十時五十分出面,和同學握手;同學同聲喊請坐。同學中有些人接受
握手有些人拒絕;兩名警察以及維安人員一名陪同,一婦人向前欲推擠薛香
川被同學以及警察制止。同學向前遞送塑膠椅邀請薛香川坐下,薛香川遞回
椅子並坐在同學當中(第二排中間)。同學一同宣讀宣言。宣言宣讀完同學請
問薛秘書長。

願不願意為我們下一個通牒請問劉院長和時要回應我們的訴求?
(同學喊院長出來,後來被自發性制止)

薛:
我們不是有兩位老師嗎?
喔 因為在BBS看到有兩位老師(兩位老師和上百位同學)可以可以…我是為了
怎麼稱呼?

我先講兩點,我其實是台大畢業喔,所以我今天來其實是…(有噓聲)不要這
樣不要這樣,其實BBS不就是台大的嗎?
政治是一時的
不要打擾別人講話的權力,這樣就是民主的
各位你們也知道,今天在這裡集會是合法的(集遊法是違法的)
請主席主持一下秩序
今天我這裡有兩點聲明
我想今天你們的訴求我聽到了也知道了,我們會來這裡,
更好的建議是怎麼樣呢?各位回去重新申請集會,各位都是社會菁英可是這
是不合法的,假如你真的有本事,回去好好申請。

同學問:

我想請問秘書長,這一個集會遊行法地單位是哪一個單位在核可的?
如果她認為不正當也不緊急,在被壓迫人權的情況下,
我們該如何表達我們的心聲?

薛:
假如我們只談民主不談法治這是我們願意看到的嗎?這是我們在學校教的嗎
要不然這樣我們又回到三十年前看到翁金珠感慨萬千:「三十年前是這樣開
始,三十年後也是這樣開始,心痛」

所有人來這邊集會都是自動自發的,
如果要一個民主的論壇每個人都有權力問問題對不對?對!
(同學上台拿麥克風發問)

問:
台大經濟大二同學
向秘書長問好
秘書長以公民身分看到國家的國民被執法過當被打了,有沒有想過抗議不對的
東西,究竟是人民制定法律還是法律限制人民又或者是人民適應法律還是法律
適應人民的行為?秘書長請你想一下

薛:
這位同學
這好像讓我回到立法院一樣喔,可是比立法院好一點
民主法治,可是法治是一定需要的,
我到國外十幾年然後也參加過示威遊行,
國外的警察皆嚴格執法,只要超出一步,皆有可能被警棍打,
如果真的為了國家進步,建議諸位好好想想這一點,
等一下等一下,讓大家講話嘛
思考當天晚上在晶華酒店、
我們要兩面都要看,至國是兩面都要看
警察有甚麼違法是不應該的,可是妳們再談修改甚麼法,假如我們能夠將美國的
這個法…(我們今天三十秒就結束)三分鐘好不好,我們在立法院也是三分鐘
(我們各位同學有發言的權力)
(請你不要打斷我的話)

另一位同學:

問警察為什麼這樣做,警察完全提不出理由?
完全沒有受到憲法保障。
行政院不敢面對人民,行政院門口禁止抗議?
法治政府中不談法治不敢面對人民?

薛:

請各位看一下不管任何國家,不管是總統府首相府可以遊行示嗎?
第二,集會遊行法只有國民黨提出修改了,過去八年誰在執政?謝謝。

問:
薛先生,我講話很多要不要先在底下休息一下
我們很多老師也留美的,不要一直講留美留美,恐怕講出來會讓你很丟臉
警察走進唱片行關掉音越拉下鐵門
今天人民沒有反對保護陳雲林,反對的是過度執法,
經過紅衫軍、衝撞總統府,
在這種情況下經過,合法性和正當性是不同的,
台大歡迎你來補修學分不收學分費!

薛:
唱片行再調查,有不對我會處理,
馬總統以下都承諾飽未合法,嚴懲非法,
不過你也想想看嘛,過當…講沒有一個法治規定是很困難的麻。
假如你是主政的話你當然說下一次會嚴一點麻,下次不會再發生麻,
這是人情嘛,我們事情請看兩面。

同學:

唱片行調查進度在哪裡?調查怎麼樣?
警力全部掉往北部是不是其他治安有危險性?
為什麼不能正面回應我們的訴求?

薛:
我可不可以請求我講完大家也拍手?同學講話大家都拍手
唱片行我會回去了解一下,
事實就是今天的集會是不合法的啊。

同學:
唱歌唱得好聽就拍手,唱得不好聽就噓
這才是民主風度

薛:
這個大家過度衍伸了…(下一個問題)

同學:

上揚唱片,沒有法條可以進入,違反基本人權
秘書長說要再了解,可是在場民眾都知道這是違反基本人權的


作為政府官員,你應該很慶幸還有一群選擇非暴力手段來抗爭的群眾
我們是以和平作為我們訴求


昨天第一時間,為什麼是一個行政院組長以及第二組參一來回應?
秘書長會在這個時間出現?


你對於現場學生有沒有關於這幾天警察的回應?以及教育?

薛:
最後三個問題。
我們當然感到慶幸,可是這位同學你遲到了,我一開始就講諸位是善良的學
生,雖然你們非法可是我們還是願意跟你們溝通。不要忘記院長以前當過校
長。不要忘記唱片行為反環保法,不能太大聲啊。

我們在講法治,不是民權,民權是在法制大帽子之下的,
(有人插嘴)可以請他不要講話嗎
有人跟我說三分鐘

學生:
我們等了二十四個小時就為了多等六個問題!

薛:
要講這個不用這麼激動
(請有問題的同學都上台)有幾個?
(有問題的同學都到這裡)有幾個同學舉手?六個?就講完,一個人最多三分
鐘喔

同學:
合法性的意思本身必須以正當性為基礎
這個法沒有正當性沒有建構出來時合法性怎麼成立呢?

薛)
講道理是對的,可是在修法前大家要遵守。假如三十年以前你問有道理可是今
天三十年以後了,我是想請你回去想想

同學:
你是不是人(薛:抗議,主席抗議)
大家是不是人?有沒有人權?
你是做為中華民國行政院秘書整還是國民黨行政院秘書長?

薛:
在過去只有國民黨的黨團在立法院修法,誰執政自己去猜
集遊法你們主要的訴求,幾年前國民黨就在改啦

同學:
今天秘書長有受到誰的授權?今天有任何效益嗎?
今天我們坐在這邊違法了嗎?誰決定違法是你還是法官?

薛:
1.行政院長派我來我們昨天晚上通過電話
2.法律

同學:
作為人民公僕,希望您不要透過這種家父長是的方式跟我們講話
提案發動權在國民黨手上,可是都沒有發動還有兩個月
警察說不妨礙可以不用趕走
作為一個最高行政機關你們有甚麼立場可以迴避人民對你們的挑戰?
調查的進度,到底有沒有執法過當
或是出了甚麼問題,甚麼時候可以給我們交代?

薛:
我剛剛說會給各位一個交代
(環保法無限輪迴圈)
處理的方法上
(秘書長到底是不願意跟我們講說您要怎麼嗎?
現在是國民黨執政,還是秘書長要跟我們講說是民進黨的錯?)
我們以前(那現在呢?現在不做了嗎?)

同學:
你強調正當性和合法性,警察正當了嗎?警察合法了嗎?那你們有正當性嗎?

薛:
集遊法早就修改
昨天晚上我們的統計,警察受傷有一百四十九個耶(模糊問題)
不部不,我們就事論事這樣

同學(陽明大學):
並沒有直接對這些警察…(我開宗明義第二點就這樣啦,我才出來跟你們溝通)
你們沒有講到人民是不是被傷害,是不是違憲?

人民是不是有權力要求你們做修改?

薛:
再回到幾十年前革命無罪造反有理是不對的
我們去立法院,這是合理的。
我們聽到了,這是會處理的

剛剛講三個…

主席:
昨天我們的訴求很簡單可能一兩個小時
時間對於老百姓這麼的貴

主持人,主持人

台大政治同學:
為什麼六個問題問不完;是秘書長不正面回答我們的問題
同學也不希望佔用大家時間
法律是不完美的,大家就應該修正法律所以我們在這裡
我們看到國民黨完全執政了,是不是就該修正不完美的法律?
國民黨甚麼時候可已經過我們的一件進入法律?
三天?一個月?還是四年?

請問秘書長甚麼時候可以跟局長溝通當時的作為?

薛:
這個問題很好,講得很清楚
國民黨黨板已經在立法院,我們會來考量。
很有趣的是你們的訴求國民黨早就已經在做
(鼓譟)主席你要維持秩序麻。

學生:
我們用和平的方式說我們的權力

薛離開

同學高喊「時間表」

薛未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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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Comments

  • wthc

    法律不合理就要經過民主程序修法, 少數服從多數,沒有一項法令是永遠不能改變的. 今天台灣剛好國民黨在立法院占多數, 是台灣的選民一票票選出來的. 如果照你們邏輯, 這些立法委員不能如你們之所願修改法律, 你就有權不遵守這些法律, 那民主的定義何在?

    如果警察執法過當, 受害者應該依照訴訟方式繩之以法, 原被告兩造提供證據要求法院主持正義. 目前幾位學術界人士以不完整的資訊激起誇張的說法, 驟然採取政治手段上綱上線的扯到戒嚴上, 甚至進而干涉政府人事權, 好像你就是正義化身, 不可能有錯的批評作事的警察. 我懷疑他們真正的意圖, 是否給自己製造知名度, 累積政治資本?

    如果認定法令違憲, 那就依照程序申請釋憲. 如果認為該程序太難或太麻煩,不如坐地耍賴, 譁眾取寵比較簡單有效, 那麼大家有樣學樣, 就不需要法院吧, 立法院也可以解散了, 我們還可以少納稅. 如果集會游行法採報備制,今天你可以占領人行道靜坐, 明天就可以占領飛機場或政府單位也只是報備就好, 那不同意你的意見的民眾的權利又如何呢? 照你們訴求可以讓警察靠邊站,到時候立場不同的人在街頭比賽誰聲音大, 拳頭硬, 好嗎?

    有本事, 提出有深度,比目前更週延的方案來修改法令, 相信大多數人的判斷力應該可以成為你的後盾. 經過民主程序修法, 大家當然沒話說. 以目前依據不完整的資訊建立錯誤的邏輯,利用不成熟的學生提出不可行的要求, 我反對你. 社會系助理教授!

  • lllll

    學生的任務在讀書..不能頭腦好就不上課..
    社會運動用到學生..好像批評的人就少..
    我就要批弮..還沒對社會有什麼貢獻..就自以為替天行道..
    1.集會就不合法..還有什麼資格講別人
    2.對官員.政治人物的不尊重..連對別人都不禮貌..別人為什麼要對你們這些部分學子客氣..
    3.我要乾淨的自由廣場..那些未經合法申請的集會.為什麼不驅離..警察不也沒執行公權力..
    4.請問這些學生的價值觀在那裏?會不會又是少部分領導人想進入政壇的前哨站…
    地球是很危險的快回火星上去吧

  • 看不下去了

    許多重要法案試圖在“院會”闖關卻沒有成功。有“集會游行法”修正案,將事前核准制改為事前報備制。都遭到民進黨杯葛,退回“程序委員會”。

    時  間 中華民國96年5月25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5分
    5月29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下午5時20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出席委員 211人

    請假委員 5人

    四、本院親民黨黨團,針對現行「集會遊行法」所訂定之內容規範違反中華民國憲法第十四條所付予人民合法之集會自由權;也違背憲法第十一條所保障人民所擁有之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等基本自由權。為保障中華民國憲法所付予人民之集會、遊行等合法權利,回復人民所擁有集會、遊行之基本自由權,建請將現行之「集會遊行法」予以廢止,請公決案。〔本案經變更議程,由內政及民族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改列為本次會議討論事項第 4案。【經在場委員199人,贊成者107人,反對者92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名單附後(六)】〕

    決議:交黨團協商,並由親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六)「廢止集會遊行法由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改列討論事項第4案通過」部分

    贊成者:107人。

    張昌財 羅世雄 郭素春 徐少萍 曾永權 陳進丁 蔡 豪 傅?唱m 趙良燕 雷 倩 張碩文 林正峰 盧秀燕 曹爾忠 顏清標 張麗善 馮定國 劉憶如 沈智慧 鍾榮吉 孔文吉 曾華德 劉盛良 陳秀卿 蔣孝嚴 羅明才 丁守中 吳英毅 陳根德 黃義交 柯淑敏 吳清池 林惠官 陳 杰 吳志揚 侯彩鳳 章仁香 楊瓊瓔 蔡正元 帥化民 朱鳳芝 吳育昇 廖國棟 蔡勝佳 李鴻鈞 劉文雄 周守訓 楊麗環 張慶忠 洪玉欽 廖婉汝 蔡家福 楊仁福 林鴻池 伍錦霖 林正二 鍾紹和 鄭金玲 呂學樟 賴士葆 黃健庭 劉銓忠 費鴻泰 翁重鈞 林滄敏 謝文政 林益世 江義雄 李復甸 黃志雄 許舒博 王昱婷 李復興 江丙坤 吳光訓 李慶安 林郁方 林德福 陳志彬 謝國樑 陳朝容 蘇 起 白添枝 孫大千 黃昭順 李嘉進 李慶華 潘維剛 高思博 邱鏡淳 徐中雄 洪秀柱 江連福 李紀珠 曹壽民 葉芳雄 林南生 黃德福 吳松柏 何智輝 林淑芬 吳敦義 朱俊曉 蔡錦隆 林建榮 紀國棟 柯俊雄

    反對者:92人。

    曾燦燈 郭林勇 林志嘉 黃適卓 廖本煙 羅志明 盧博基 王 拓 柯建銘 王淑慧 王幸男 賴幸媛 陳銀河 劉寬平 黃宗源 尹伶瑛 湯火聖 林育生 趙永清 李明憲 何敏豪 鄭朝明 林文郎 尤 清 蔡啟芳 林重謨 李俊毅 彭紹瑾 賴清德 許榮淑 唐碧娥 邱創進 余政道 葉宜津 林進興 魏明谷 黃昭輝 陳朝龍 侯水盛 王世勛 彭添富 謝明源 李鎮楠 藍美津 郭俊銘 張花冠 郭榮宗 杜文卿 郭玟成 林岱樺 洪奇昌 黃 誠 楊芳婉 郭正亮 陳金德 鄭國忠 高志鵬 蕭美琴 吳秉叡 張慶惠 莊和子 顏文章 陳憲中 王塗發 陳明真 黃淑英 高建智 吳富貴 薛 凌 田秋堇 莊碩漢 吳明敏 管碧玲 徐國勇 曹來旺 林樹山 許德祥 陳秀惠 潘孟安 黃偉哲 李昆澤 江昭儀 黃劍輝 林國慶 陳啟昱 沈發惠 蔡其昌 謝欣霓 林耘生 陳 瑩 鄭運鵬 王榮璋

    看看以上反對廢止集會遊行法的人是誰?

    在立法院本年度最後一次會期本安排這法案作第三次決議, 就這樣民進黨再次阻止了廢除集會遊行法.

  • 鄉下人

    薛丑
    還敢說自己是台大學長?!
    你用「法治」這個充滿正當性的名詞
    就要粉飾自己違法濫權的醜行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裡的民眾
    不管讀過書或沒讀過書的、老的或少的
    都一再替他的極權政府背書,他們說:為了政權安定、社會安定,政府殺幾個人也是必要的。
    這就是他們的法治,連殺異議人士也是合乎法治,充滿正當性的,
    我相信這也是九流政權口中要的法治,
    不過我們人民相信的,是法律人、民主國家口中講的法治,
    我們要求的是政府、總統、行政院、立法院、監察院、司法院….跟人民一樣都要在法治的規範裡,
    法治的標準只有一套,不是任當權者掐圓捏扁、指鹿為馬,把法治當成:當權者有法,可以治死百姓,治得你啞巴吃黃連,有苦不得申。
    這本來是個很簡單的概念,普通人連多談兩句都嫌囉唆丟臉,卻能讓你這個台大人拿來大放煙幕當成烏賊戰術,喂,台大校長,你應該再次出來舉行記者會向全民道歉了,看看你們這些九流政權裡的無行校友……

  • Abe

    太極拳打的真好
    不過還是裝孝維,答非所問

  • 微風夕語 — 我親眼所見的野草莓。

    [...] 另一件讓我親身體驗到的,就是媒體有多麼不可信。薛香川出來時我全程在場,我正坐在那群學生裡頭,每一個發問及回答都是我親眼所見,親耳所聞。然而,不論哪家新聞台,都只是用剪接的方式剪出他們所想要呈現與製造的假象,這是我早就知道的事,可是這是我第一次有如此深的感受。(當日學生與薛香川對談的逐字稿可以在此取得)。 [...]

  • 支持你們的路熊甲

    今天執政當局用法律壓制我們…
    人有惡人法有惡法…
    修法的那些立法委員都是飽學之士…
    執政的官員執法的官員都是拿著人民的稅金當薪水…
    當他們高喊著我們是民主國家法治國家的同時…
    請正視民主的基本價值… 以及法治的基本精神…
    憲法是為了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
    法律是為了捍衛憲法的價值…
    我們都讀過 憲法>法律>行政命令…
    可是我個人的觀點 民主精神更在憲法之上…
    一個不尊重憲法不捍衛民主精神的法律,又不敢接受人民的質疑,人民如何能接受?
    出來捍衛這樣法律的公職人員如何不聽到噓聲?
    人權價值普世皆然,就算有些地方有爭議,在台灣今天發生的事情根本沒涉及任何爭議,
    是黑白分明的地帶,不要硬坳了…
    “薛先生”你懂民主嗎? 雖說法治是民主的基礎,但別忘了法治是要捍衛民主的價值…

  • c. hsiao

    薛香川回應學生=兵遇到秀才,薛香川要用「兵」的思考瞎搞蠻纏,搞不動反正還有槍桿子

  • Give a dog a bad name

    學運》「你是不是人?」 踐踏民主
    【聯合報╱馬叔安/輔大學生(新竹市)】

    2008.11.11 02:35 am

    野草莓學運要求政府對於之前暴力的行為道歉,這點我是肯定的;他們希望修改集會遊行法,這點我也是同意的,但他們某些表達方式實在令我感到不齒。

    之前行政院秘書長薛香川與學生們對話,一名學生竟質問:「你是不是人?」台下竟也有掌聲,當我看到這幕,真為台灣的民主教育失敗感到難過。

    這個舉動,其目的已經不在得到對方的理性的回應,而是刻意譁眾取寵,享受侮辱他人的快意,同時得到新聞鏡頭和觀眾掌聲而已了。他們要求民主自由,自己卻踐踏民主、玷辱自由。

    雖然我不贊同他們的某些作為,但我還是冀望政府能正視這群年輕人的訴求。

    【2008/11/11 聯合報】

  • 台灣主權觀測站 Taiwan Sovereignty Watch » 【野草莓學運】 網摘(11.9)

    [...] 薛香川秘書長回應學生的逐字稿 換日線:Y!LIVE,我們的媒體,我們的聲音! [...]

  • 硯子

    一個成熟的人是敢作敢當,一個成熟的社會是理性的自我負責。民進黨的畏首畏尾、遇事推諉,是小孩子。這場學運更是幼稚的吶喊,我贊成將集會法改成自願報備制,因為警察不需要為了所謂的公共秩序,將警力浪費在此,最重要的是我相信我自己,我不需要警察也能把我的群眾處理得宜,可是這群人是這樣想嗎?如果同樣的有一群人在附近向你們叫囂、推擠與衝突時,你們要不要申請警力保護?如果不要,你們才有資格說,否則既又要警方保護又不要警察干涉,像不像青少年的心態?一位政大法律系助理教授的文章:警察別只挑軟柿子吃中,就赤裸裸暴露出這種心態:警方的許多措施,即使沒有《集會遊行法》也可以做(如:劃定交通管制區、逮捕攻擊的現行犯、控制其他有立即危險行動的人)。怎麼說?說來說去就是要警方保護你們就對了~~可是你們所造成的社會成本呢?要給誰吸收?
    另外貴論壇只有檢討別人如何…,難道你們就是站在真理面嗎?動輒給他人戴帽子、打斷他人說話~真是好民主啊!!

  • il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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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捍衛自由

    面對那位廢除集會遊行法的樓層。
    我只能說不要偷渡正義。
    當時是希望無條件廢除所謂的集會遊行法。
    這樣子能讓人接受嗎?反對的藍色也不少,不要假正義之名,行小人之實。
    集會遊行法,國民黨早就立院人數過半,今年年初不知道是哪家的立委(kmt)
    還沒開任何會就請假去輔選,何必說國民黨早就推動。
    推動一次沒過,今年年初選完,國會超過2/3的國民黨立委怎麼沒通過?
    太家都是明眼人,別以為跟馬總統英九一樣,說自己支持改成報備制
    就會有人相信,只因為馬市長任內通過申請率最高。
    用申請率來假裝,要不要來質疑申請人是誰呢?
    不要欺騙沒有學過統計的人。

  • 真有趣

    警察執法過當應該照”正常程序”將其繩之以法??
    當負責的人”不正當”的時候又何來”正當程序”??
    具爭議的圍城事件先不提
    唱片行被警察強行闖入:
    這個可是有各家媒體錄影帶作證,警察”非法”闖入私人房屋,請問這些警察跟帶頭的長官可有任何處分??
    答案是根本沒有!!
    別跟我扯什麼音樂太大聲擾民的,這方面警方也有”規定”要遵守
    檢舉後必須先由相關單位去測定音量是否超過法定標準,然後警方必須先”柔性勸導”
    若對方堅持不從才能強制執行,然而即便強制執行也不是號招一隊人馬直接衝進店家拉下鐵門
    (別說是店家自己關,媒體影帶明顯是警察的手在拉鐵門)
    連這種明顯的”警察違法”都不會被處理還會被讚揚,還跟人論法治??太可笑了

  • Anonymous

    你們與國中校園學生被黑幫吸收的樣子有何不同,當你們不譴責帶汽油彈上街頭的民進黨暴力小英反而趨之若騖歡迎,明明是虎仔還自稱中立學生,免了吧!

  • ilya

    hi Anonymous:歡迎批判,歡迎論述,特別歡迎不同意見,但是不歡迎「匿名」與放話。

  • Steven

    很多時候,我們都說”不要以成敗論英雄”,但事實上這一次的野草莓學運,證明了正確的訴求,無法包裹激進的政治立場.也許,大家不承認.但從包圍陳雲林的脫序演出,到野草苺充滿迴避的立場,事實上都成就了社會大眾普遍的,無法像支持”野百合”一樣支持”野草莓”的立場.非常可悲的,這一代的年輕人,挺身而出在充分了解與審慎思考之前.就很多人看來,包圍陳雲林與野草莓運動,只能被定義在民進黨失去政權,以及無法接受同志出賣的情緒發洩之上.

    如同版主所論述,關於克魯曼對於台灣健保的看法,以及美鳳有約與”走進廚房後看看”的論述.抨擊唱片行事件,充其量只是一種技術問題,警察對於集會遊行的不當執法,對於問題的本質是一種模糊化.我們應當比較一下當時的社會氣氛,前有張銘清被打這種脫序的行為出現,後有政黨意識形態的全力運作,在這幾年公權力淪喪的狀況下,警察早已是驚弓之鳥.任何一點衝突或刺激的氣氛,難保不會脫軌演出.

    我不贊成唱片行的執法,也認為政府應該果決處理這件問題.但是對於包圍飯店以及區離群眾,我是很支持的.當石塊,汽油彈,拍打所有出入的汽車以及完全把國外使者包圍在飯店的行為出現,你怎麼能夠同情這種暴力?同情暴力需要很堅實的理由,我看不到.如果真有那個堅實的理由,那就是政府正在出賣台灣.

    可是我看不到政府與大陸談判有任何出賣之處,甚至只是試個水溫的公開行程就已經被扣上帽子.
    對岸高官的私人行程,也被升高到選舉操作的程度.
    民進黨換了黨主席,黨主席清晰的思路與論述,立刻淹沒在情緒與意識形態之中消失不見.
    野草莓想抗議兩岸交流,卻莫名所以的找了兩個技術性問題來當主軸.
    第一個是,警察打人(但警察被丟汽油彈呢?)
    第二個,集會遊行法申請改報備(有急迫性?急到非得靜坐抗議?)
    事實上,上從政府下到政黨,甚至是野草莓那些學生與教授,提出”集遊法修改”時大眾是很莫名奇妙的.
    因為不管兩岸事務或者是經濟議題,甚至政治議題,每天都會有人提出討論,沸沸揚揚.
    但是我們卻很突然的看到那些專門在討論其他重大議題的人,突然轉向說,不討論這些了,來談談集遊法.
    有錯亂的感覺,很直覺的就覺得這不是一個真議題,而這個假議題背後也沒有連結到真正的議題所在(陳雲林來台).

    兩個技術問題,一群草莓.成就了失敗的野草莓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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