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空間數位化的意義?顯然 O’Reilly 引述 Genuine VC話語,大家的焦點都是在「公共空間廣告」上(雖然他也有引述 Judith Perrolle 東北大學社會學教授的 solid state spam 來指涉公共空間中的垃圾訊息)。這樣的想法從 Gateway 與其他大公司買路、改地圖地名開始,如今在 Google 的虛擬街道、地球上,應該更為方便。

然而這同時不也是語言上的吊詭?我期待看到的是與公民社會有關係的「公共空間」,而不是公共空間被切割兜售、私有化、自由市場競爭下的禁臠。以後當孩子在巷子口嬉戲,地面上刷著「宇宙商業事務公司」、或者「噹噹巨站」的數位油漆,每五十分鐘會在各種裝置上跳出感恩廣告?

2 Comments

  • b6s

    如果我們把公共空間廣告定義為 cyberspace 裡的夜市,那或許在夜市之外的公園就能保有公共空間的中立性。

  • FoolFitz

    抓個錯字:弔詭

    看完請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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